“抄家”這個詞,大家都很熟悉。影視劇裡,大臣犯了大事,往往充軍流放甚至斬首,伴隨著這些刑罰的“套餐”常常就是抄家!被抄家之後,家中的妻妾該怎麼辦呢?
第1種方式:遣散
皇帝對罪臣家中的女性網開一面,予以遣散,也就從哪兒來回哪兒去了,只要還有親戚家人可以收留的,一般還能過日子,但是有些女人他們過慣了優越的夫人生活,衣來伸手飯來張口,讓他們自謀生路,自力更生確實有些困難!所有也有被遣散之後無處可去的,那就比較慘了,為了生存也許會淪落到青樓或者賣身給別人家為奴,運氣好一點的會被其他的官員富戶看上,收為妻妾或者奴婢!
第2種方式:流放
將罪臣的妻兒老小發配流放到偏遠並且條件極其惡劣的地方,讓他們受罪。例如:清朝一般都是發配寧古塔等地!因為他們大多長期養尊處優,無法適應長途路途,艱難困苦,再加上有的還會在路上被押解人員羞辱,所以很多人壓根就走不到流放地,直接就死在路上了!據《研堂見聞雜記》寫道,當時的寧古塔,幾乎不是人間的世界,流放者去了,往往半道上被虎狼惡獸吃掉,甚至被餓昏了的當地人分而食之,能活下來的不多。
第3種方式:送教坊司
教坊司,始於唐代的教坊,明代改為教坊司,隸屬禮部,負責慶典及迎接貴賓演奏樂曲事務,同時也是官方妓院,擁有眾多樂師和女樂(官妓)!教坊司除召募部分女子外,這裡大部分是收留罪臣家裡的女眷!例如:北京東四牌樓南北好多條衚衕,明.清時就是“紅燈區”,但它不同於一般的妓院。乾隆時吳長元的《宸垣識略》說得有趣:“京師倡家東、西院籍隸教坊,猶是唐宜春院遺意。東院以瑟,西院以琵琶,借勳戚以避貴遊之擾。”可見這是隸屬於教坊司的官家妓院,妓女會音樂妓藝,大都供奉權貴皇親,這樣可以避免像一般妓院的侵擾。
第4種方式:淪為奴隸
抄家之後,罪臣家中的所有女眷都貶為奴僕,賞與有功之臣!例如: 《刑律·賊盜·謀反大逆》規定 :“凡謀反及大逆,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異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異,年十六以上、不論篤疾廢疾,皆斬。其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給付功臣之家為奴。
第5種方式:死刑
罪臣妻妾家眷與其同等治罪,例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朱元璋將李善長連同其妻女弟侄七十餘人一併處死!
所以說沒有被抄家之前,達官貴族家的妻妾女眷可謂享盡榮華富貴,若一旦犯事抄了家,達官貴族家的妻妾女眷可謂受盡人間疾苦!用現在一句網路流行語總結一下,那就是——人生無常,大腸包小腸!您說是不是呢?歡迎留言評論!
#歷史##每段故事都是人生##人生無常##古代的官妓是怎樣產生的##寧古塔真的有塔嗎為什麼清朝的人寧願死也不願到那裡#
(資料未經證實,理性閱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