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年前我第一次去西藏旅行,足足轉了五十多天。
從阿里無人區出來後,我在日喀則止步;我要在那裡等朋友給我寄美金,因為我忽然很想繼續獨旅尼泊爾。
在等待美金的那幾天,我天天在日喀則隨意晃悠;然後寫了一篇遊記,順手扔到旅遊論壇上,遊記名叫《日喀則,我只是個路人》。
後來該旅遊論壇與湖北人民出版社合作,出了一本揹包客遊記的書——揹包客當時都被稱作是“驢友”,於是書名就叫《“驢”行天下》。
書中收錄了老非的兩篇遊記,其中一篇就是《日喀則,我只是個路人》;全文如下。
順便說一句,該書的編輯之一@稻糠,現在也在頭條玩,他有一搭沒一搭地扔點東西,看上去興趣索然的樣子。
可在當年,包括他在內的這本書中的驢友,每一個都是揹包客圈子裡小有名氣的人物。
他們當年走過的風景,趟過的路,寫過的遊記,現在都依然存在。
只不過當年人們的閱讀習慣,不像現在這麼快餐化、碎片化和娛樂化罷了。
1,
有一種生活是飛:飄來,飄去。
如果我註定是一個收不住自己翅膀的人,那麼飄來飄去於我而言就是一種真真切切、踏踏實實的生活。
我坐在馬路牙子上曬著高原的太陽,暖融融的味道慢慢浸潤了整個體腔。這個時候我的體腔纖塵不染、無比空曠,像是可以盛下整個世界。
整個世界都與我無關。
這是日喀則,西藏。
我定定地坐在那兒,看一雙雙纖足在大街上閃爍,她們行色匆匆,懷揣著各自的世界,對我視而不見。
在這段生命切片上,整個世界都對我視而不見。
這讓我無比的安靜。
陌生的城市,沒有人知道我是誰。人們一如既往地在這裡生老病死,我一如既往地從這裡飄來飄去。
這是他們的城市,他們的生活空間;只是我的一個驛站。
日喀則,我只是個路人。
2,
遊蕩在一個陌生城市的膚表,這個感覺真讓我舒服。
沒有人知道你,沒有人在乎你;沒有人因為你笑了才笑,也沒有人因為你悲了才悲。
反過來也是一樣。
小乞丐衝我伸出小手,我也笑呵呵地衝小乞丐伸出我的手。
老喇嘛和藹地對我說“扎西德勒”,我也畢恭畢敬地對他說“扎西德勒”。
小飯館的老闆娘在我付賬的時候客氣地道聲“謝謝”,我也在起身走人的時候道聲“謝謝”。
小酒吧的女招待在我喝完最後一杯啤酒的時候道聲“bye-bye”,我也在晃晃悠悠地走出小門的時候道聲“bye-bye”......
然後我們一次又一次地擦肩而過。
路人只是從一個驛站掠過,和一個城市相切;不大可能走進一個城市。
不走進,這個城市就不可能會讓你愛恨交加。
我因此身輕如燕。
3,
十年前,一個喜歡出走的女孩子對我說:“人的魅力有時候就在於自己不被城市所征服的那一份自然。”
她一直蘊含著這種自然,在我的面前不經意地晃呀晃,結果我撲通一聲,掉進了第一次愛情。
集合了人類文明頂峰要素的城市,與生俱來就不可避免地附帶著湮滅自然的性質。在這裡,我們漸漸地忘記了什麼是藍天白雲的白晝,繁星滿天的夜空。
在這裡,自然的自然節節敗退,人們的自然漸漸萎縮。
人們似乎必須接受被定型生產才能夠適應整個社會,因此必須隱藏自己的自然、壓迫自己的個性。
我喜歡北京,卻從不肯承認自己是個北京人。
我認為自己僅存的那一點自然彌足珍貴,於是,那個時候我一邊適應城市,一邊莫名其妙地和城市做著頑強的對抗。
走的地方多了,我才知道什麼叫做“被自然感動”——被自然的自然感動、被自己的自然感動。
我因此迷戀出走。
十年過去,一個出走變成了生命慣性的女孩子對我說:“我總是輕薄了城市的風情;現在我知道愛遠方的土地,和愛我生活的城市是一種愛。所以我去遠方,所以我又歸來。”
這是我遇見過的為數不多的智慧女孩,下載她成為我最好的異性朋友,成為我多年網路生活的最成功之處。
我們渴望在文明的頂峰節點上生活,可是我們的祖先畢竟是從自然界裸身奔跑而出的。即使我們進化掉了自己的尾巴,我們的天性中依然保留著對於自然界天然的親近感。
還有我們的那一份屬於自己的自然,才真正是我們自己的東西。
只有自己的東西才可以真正交付。
因此,我所向往的愛情,必須彼此交付自然。
我安居。在城市裡兌換生活的憑藉,是我的蟄伏期。我珍惜這種生活。
現在,我出走。
飄來飄去的時候,是我的激情種子向著亮麗的陽光一次性怒放。
我熱愛這種生活。
我存在著,在城市也好,在自然也好。
我生長著,不管是安居,還是出走。
都一樣。
4,
傍晚我從賓館房間的視窗看出去,遠山一片金黃。
日喀則民居的屋頂靜靜地鋪陳在夕陽之下,一直延綿到城市的邊緣。偶爾,從某個不知名的小巷子裡面傳出一兩聲腳踏車鈴響。
抬頭望天,一朵朵鮮紅的雲彩緩緩地飄過去......
我久久地站立在窗前。
那種感覺就像是喝醉了,但是死活也還是不願意放下手中的酒一樣。
明天,我將告別這個驛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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