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文化體育旅遊部2月17日頒佈從即日至3月15日全部開放前第二階段迎接外國遊客的指南規定。其中,新規定是外國人和居住在國外的越南人可以乘坐常規國際商業航班來越南,而不用像以前那樣只能乘坐包機。
新規定還允許在參加旅遊線路三天後,若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的遊客可以前往廣寧、峴港、廣南、慶和、富國、平定和胡志明市等允許接待國際遊客的地方。若需要到其他地方探親,遊客需提前與旅行社辦理手續。若檢測結果呈陽性,將獲得隔離與治療。
此外,國際遊客需要購買含有新冠肺炎治療支付費用從2萬美元起的健康保險費,代替之前支付費用價值5萬美元起的規定。
遊客仍需滿足參加旅行社的旅遊線路,獲得全劑量新冠疫苗接種證書或6個月內痊癒證書;起飛前 72 小時內新冠病毒PCR 檢測結果呈陰性的證書等。
對於16歲以下、65歲以上或孕婦、有基礎疾病且未接種疫苗的遊客,必須出示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的證書。2歲以下的兒童不需要接受檢測,但需要有監護人陪同並在前往其他地方前必須參加7天的旅行線路遊客在旅行行程的第 3 天和第 7 天接受新冠病毒檢測。
3月15日起,越南將全面開放旅遊服務,消除旅行限制措施。入境越南的國際遊客不必向旅行社報名,但仍需要出示全劑量新冠疫苗接種證書,登機前提供登機前24小時內抗體快速檢測陰性結果報告或登機前72小時內RT-PCR檢測陰性報告。在抵達越南 24 小時內,遊客必須在參加旅遊活動之前接受新冠病毒檢測結果呈陰性後才能繼續旅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