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比都訊息,國家管理委員會發布一則宣告,因違反恐怖相關條例,仰光省瑞必達鎮區與苗歐格拉巴鎮區1男1女被判處無期徒刑監禁與苦役。2月8日,仰光軍事法庭就恐怖相關訴訟案開庭審理,依據相關條例對嫌疑人進行追責。
從宣告中得知,經有關部門查實,瑞比達鎮區塞貢村花園(3)路居民烏丹烏,於2021年3月15日~2022年1月16日期間,與被列入恐怖組織名單的暴力組織保持聯絡,向恐怖組織資助資金。
苗歐格拉巴鎮區瑞寶甘新鎮區第(17)街區居民素依拜,曾前往民族武裝控區參與軍事培訓、向恐怖組織贊助、募集資金。因此,軍事法庭依據第50(J)條例,分別判處2名嫌疑人無期徒刑監禁與苦役。
據國管委釋出的訊息得知,近幾個月以來,因參與武裝培訓、栽贓殺害他人、炸彈襲擊嫌疑人,已有近百人被軍事法庭依據恐怖襲擊條例第50(A)、50(I)及50(J)條例,判處無期徒刑監禁及死刑,與恐怖相關23類刑事案件須移交軍事法庭單獨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