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學上,快樂可以被分成三個層次。
第一層次的快樂,感官滿足。
吃好吃的、週末睡充足的覺、肆無忌憚地熬夜追劇、旅遊,和好朋友聚會,看美麗的風景等,這些都是對我們感官的刺激,可以帶來一種原始的快樂。
但我們有時候又會很剋制自己,不敢讓自己擁有這種快樂。
比如想吃的時候不讓自己吃,因為怕變胖;一邊熬夜一邊罵自己,因為對身體不好;想去旅行要限制自己,因為不能超預算。
剋制固然好,但一直剋制的結果就是一直得不到滿足感,慾望被長期壓制,讓我們的內心感到空虛和迷失。
最健康的狀態,應該是時而放縱,時而剋制,張弛有度,快樂恣意。
第二層次的快樂,就是情緒被照顧的滿足。
情緒的被照顧有兩個方向:一個是自己照顧自己,一個是邀請別人照顧。這兩個方向都有同樣的前提,就是意識到你的情緒,非常重要。
沒有一種情緒是不應該的,只有你覺得這是個重要的事,你才願意花心思去照顧它。
有的人會在自我虛弱的時候渴望親密,想談戀愛、想改變對方愛自己、想要被在乎被關注。實際上渴望親密,就是想要有一個人可以安撫自己的情緒。
當你的情緒被照顧,你會體驗到你在愛自己,體驗到被愛,會感覺很踏實。
第三個層次的愉悅感,就是精神層面的愉悅感。
當你孤單的時候,你透過喝酒去排解,酒精刺激了你的神經,這時的你,在尋找感官快樂;想喝酒的你,尋求朋友陪伴,向朋友傾訴內心,這時的你,在照顧自己的情緒,得到情緒快樂;而你決定了去面對孤單,思考孤單,領悟自己為什麼會孤單,以及孤單帶給自己的意義,你就得到了昇華,感受到了精神快樂。
讀一本好書、聽一節好課、有一個靈感、做成功一件事情、做了一個公益專案等,這都會讓你會感覺到自己人生的價值感,會發自內心地產生成就感和自我存在感,這就是第三個層次的愉悅。
不知道現在的你,正處在哪個層次的快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