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以為皇帝的國庫是歸自己支配的,屬於皇帝的私有財產,但事實上,真實的情況確是這樣的:
古代國庫的錢是歸戶部所管理的,皇帝若是想動用國庫內的錢,便需要與大臣們進行商量,才能夠動用。
那大家也許又要問了,那皇帝有沒有私人的小金庫啥的呢?這個在歷史中也給了我們的答案:
私房錢又叫做內帑,內帑則完全是皇帝私人的錢,不管怎麼花,都不用跟任何人打招呼。並且代代相傳,新皇帝登基時,繼續上代皇帝江山的同時,連皇銀內帑也一併繼承,每代或增或減,一般存放在內庫。
也就是說國家財政的收入與皇帝的工資是分開算的,也許你又會問了,那麼皇帝的工資或者說私房錢來源是什麼呢?
一般都是國家所增加的稅收,多出的部分自然便算入到了皇帝的工資之中,而這些私房錢一般都是歸太監所進行管理的,在國家危難的時候,大臣們也可以向皇帝借用私房錢,事後則是需要歸還的。
那麼大家也許又要問了,那皇帝的這種工資制度最早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呢?根據史籍資料記載,最早的皇帝工資制度是從西漢便開始了,當時皇帝的工資主要的來源便是田賦,也就是農民種地所交的稅收。
另外除了田賦,還有釀酒的稅、賣官鹽還有鐵的收入,這些都是歸皇帝所有的,另外當時還有一條規定,那就是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也是要交人頭稅的,根據漢代的律例,把這個稱之為口錢,每年是23文。
而這23文錢則是相當於現代的290塊錢,也就是說當時一文錢便相當於現代的30塊錢,而這個命令在下發到各級機關時,一年要進行多次的徵收,再加上地方上的種種附加,早已是超過規定數額的數倍了。、
漢武帝時期,將父輩的7歲計算口糧則是提前到了3歲,而到了下面執行時,則是從孩子一落地便開始進行徵收了。
而這也造就了一種現象,也就是民間所出現大量屠殺嬰兒的現象發生,因為老百姓實在是付不起這麼昂貴的口糧,那能怎麼辦呢,只能忍痛把自己的孩子給弄死,現在看來是一種多麼悲涼的事情呀。
從上面的一件事情便可以看出,漢朝的皇帝們的小金庫充滿了殘忍的血腥屠戮,而這種制度則是一直在持續下去,直到宋朝才有所改善。
宋太祖趙匡胤一經登記便改變了這一律法,將每年國庫之中多出來的錢財封存在自己的金庫之中,以備如遇到國家危難時,再進行啟用。
但隨著時代的更迭,這種律法也慢慢地變了性質,變成了皇帝自己私人的小金庫,據現代史學家考證,北宋時期皇帝的小金庫換算成人民幣的話,足有36萬之多,這還只是一月的工資,也就是私房錢。
瞭解歷史的人都知道,宋朝是一個多災多難的國家,宋真宗趙恆在位期間經常要動用自己的小金庫來解決國家內部的災難,後來為了簡化這個程式,宋真宗乾脆規定,每年無償借給三司六十萬,以備需要,也就是說這六十萬不用三司還。
而隨著時代的前進,朝代的更迭,明清兩朝的制度也已經相對發展得很完善了,這時有了內庫與戶部的區分,內庫自然是皇帝自己的私房錢,其收入來源則是來自於京城郊外的田地,又稱作皇田,將皇田的一部分稅收和抄家時所得的錢財納入到了內庫之中。
到了清代,又成立了內務府,專門管理皇帝的財務,並與戶部進行獨立,但戶部每年要向內務府提交十萬兩白銀。但是皇帝無權要求戶部直接給他撥款。可是如果皇帝小金庫沒了錢又該怎麼辦呢?於是又出現了議罪銀。
議罪銀是和珅所提出來的,與字面意思一樣,便是大臣如果犯了國法,便可以把錢拿出來抹消自己的罪責。
而這種制度的實施,使得乾隆皇帝的錢包鼓了起來,解決了他個人的財政危機。但同時,也加速了那些貪官們斂財的速度和貪婪,加深了清朝腐敗的速度。
但凡事必有例外,到了慈溪掌權的時期,慈溪則是直接要求戶部進行撥款,來修建頤和園,而這個命令則是讓風雨飄搖中的清朝再次加速了毀滅的腳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