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生活的500個想不到(52)
龔 陸 林
上世紀中,一條對華人來說是“爆炸性”的新聞出現在報端:新南威爾士有六個地方政府(市府)因財政困難,宣佈“倒閉”,歸入周邊其它的地方政府。
政府也會倒閉嗎?在沒有聽說過美國聯邦政府停擺的當年,是聞所未聞的。這個新聞還真得到了澳洲法律的印證。澳洲法律規定,市議會運轉期間,如出現重大問題,貪汙、腐敗、財政拮据,無以為繼時,州政府有權解散市議會。澳洲歷史上,地方政府被解散的事情不乏先例。
2003年,新南威爾士州工黨政府發起了一項“地方政府合併計劃”。州政府在宣傳“地方政府合併計劃”時的解釋是,該計劃可以節省人力、節省開支,對一部分民眾頗有吸引力。而反對者也開列了合併地方政府的五大弊病。
第一,合併地方政府肯定是以減少政府對市民的服務為代價的。政府越大越官僚,對市民越不利。舉例說,維多利亞州在四年前建立了很多“超大型地方政府”後,市民普遍反應服務比原來差了很多。
第二,合併地方政府不僅不能節省人力、節省開支,而且會帶來更大的赤字。還是以維州為例,維州的“超大型地方政府”虧損了三億元。
第三,合併地方政府會摧毀某些地區的經濟,使房價受很大沖擊。澳洲經濟幾乎是以房地產為支撐的,房價的大跌,勢必帶來經濟的萎靡。另外,很多鄉村地方政府幾乎是當地市民的靈魂,如果撤銷了某些地方政府,相應的銀行、教育及商業都將遭致命打擊,最後還可能會導致一些村落的消失。
第四,合併地方政府將會嚴重打擊多元文化。作為一個多元文化國家,少數民族是弱者,是應該保護的。如果地方政府比較小,在一些少數民族密集居住的地區,少數民族的代表還是免強有機會進入市議會的;而如果小的地方政府都合併成“超大型地方政府”,少數民族將會失去優勢,毫無進入議會的可能。這樣的話,少數民族的利益如何保障?
第五,合併地方政府將導致大黨控制所有地方政府。如果每一級政府都被同一個政黨控制,並不是什么好事,這和專制政體有什麼兩樣?州政府合併地方政府的目的,就是要打擊小黨(或獨立議員),最後完全掌控各地方政府,這是很危險的。
其後,反對者還為此聯絡各地方政府聯名上書州政府,反對合並,號召市民聯名請願,召開抗議大會等等。在這個時候,新州政府逆勢而上,強行解散了悉尼和南悉尼兩個市議會,理由是這兩個市議會不同意州政府的合併計劃。這一行動在新州引起了更大的“震動”。輿論普遍認為,如果只是因為兩個市議會不同意州政府的合併計劃就強行解散這兩個市議會,毫無疑問,新州政府是在濫用權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