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禍,即冥冥之罰也。”這是蒲松齡寫在《聊齋志異》之“僧孽”篇中的話,大意是善惡終有頭,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16年前江蘇省濱海縣的那件奇事,恰好印證了這句話。那年濱海縣某村的婦女姚某發現村裡的徐某蘭老人連著兩天都沒有出現,心覺奇怪,平時她和老人來往頗多,經常幫她做力所能及的事,老人也喜歡在村裡溜達散步,加上她家的門一直沒動過,讓人不由得擔心起來。
她開啟老人家的門,在裡面呼喊了幾句,沒人應,有些焦急,又到臥室看了,始終沒看到人影,以為老人出去遛彎了,正當她要走出去的時候,卻發現門檻附近的地上似乎有一些血跡,她感到不妙,怕是老人摔倒了,難道是有人看到了送她去醫院了?
於是在村裡問了一下,可沒人看到過徐老太太。她以為是徐老太太的兒子兒媳送她去就醫了,和老人相處了多年,她實在放心不下,就打了個電話給徐老太太的兒媳吳某蘭,正是這一通電話,才讓徐老太太有了生機。
原來吳某蘭也不知道老太太出事,他們住在城裡,平時工作忙,鮮少有時間回來看徐老太太。既然兒子兒媳都沒來,徐老太太人去哪裡了?一個大活人總不可能憑空消失,吳某蘭一聽也著急,趕緊回村裡尋找。
但村裡到處都問了,沒人見到她,兩人仔細查看了屋子,發現老人的存摺和現金不見了,懷疑是遭賊了,趕忙報了警。警方偵查現場的痕跡,不放過一個角落,最後在一副棺材上發現了一些血跡,吳某蘭說這棺材是老人家給自己準備的,等百年之後用的,開啟不太吉利。
但辦案沒有吉利不吉利一說,當務之急是要先找到人。警方合力打開了棺材蓋,而徐太太就躺在裡面,滿頭是血,一動不動,裡面還散發著刺鼻的臭味。法醫將其搬進裹屍袋,準備探查她的死因,老人卻突然睜開了眼,嚇得法醫大喊:“詐屍了!”
也不怪法醫驚詫,畢竟在棺材裡呆了那麼久,身體都開始僵硬了,大家都以為她死了。警員也驚魂未定,過了好一會才冷靜下來,既然老人沒死,肯定知道是誰害了她,便大著膽子上前詢問是誰害了她,老人氣息微弱,一直唸叨著姚某的名字。
這種情況下,姚某的嫌疑就飆升了。但姚某隻覺得冤枉,她怎麼會謀害徐老太太呢,就連吳某蘭也不相信姚某蘭會做這種事,如果她真的貪圖徐老太太這點財產,要作案早做了,根本不必演這一出,村裡人也表示這事肯定不是姚某做的。
透過走訪警方得知,87歲的徐老太太因為丈夫和女兒都去世了,一個人住在老家,而兒子兒媳住在城裡,不經常回來。老人身體還算健朗,沒什麼大毛病,喜歡串門,和60多歲的姚某來往較多。
姚某覺得她一個人生活不易,經常叫她到自己家吃飯,平時照顧她也是無微不至,經常看到她給老人晾被子、洗衣服等,老太太的兒媳都自愧不如,對她頗為感激。而且她一個60多歲的婦女,力氣有限,一個人根本搬不起厚重的棺材蓋。
而且姚某也沒有作案動機,那麼作案的會是誰呢?警方透過調查發現在案發一個月前,老人家曾報過警,當時家裡丟失了不少錢財,最後查出來偷錢的是老人27歲的孫子小松,因為是從小養大的親孫子,徐老太太就沒有計較了。
而現場偵查結果也顯示,家裡並沒門窗被撬動的痕跡,可能是熟人作案,徐老太太的兒子也說小松平時不學無術,經常找他奶奶要錢,他們囑咐了老人不要給錢給他。
那麼他存在謀財害命的可能,警方在一家網咖找到了正在瀟灑的小松,歸案後小松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這才洗刷了姚某的冤屈。
原來事情的原委是那天小松身無分文了,就想到奶奶那裡再偷一點,結果拿了錢準備走的時候,聽到了奶奶的聲音,就自稱是“姚某家的,來幫忙”,徐老太太哪會認不出孫子的聲音,知道他“無事不登三寶殿”,就喊他出來。
小松怕自己偷錢的事被奶奶發現,就抄起錘子砸了奶奶的頭,看到奶奶倒在血泊裡一動不動,怕自己坐牢,就把她搬到了棺材裡。
至於徐老太太為什麼一醒來就喊姚某的名字,醫生說她腦部受到嚴重的損傷,意識不清醒,記憶發生錯亂,經過治療,病情穩定後,徐老太太才慢慢回憶起,她其實是想向姚某求救。可見在她的潛意識裡,只有姚某才是值得信任的人。
最後老人也記起了真兇是小松,當面指認了她,為姚某洗清了冤屈。而小松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將面臨法律的嚴懲。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雖然最後老人被搶救回來,他屬於殺人未遂,但只是比照既遂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依舊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為了一點錢財,就殘害自己的至親,犯罪性質惡劣,應予以重罰。
一片好心,最後卻遭受懷疑,遭遇非議,但姚某並沒有責怪徐老太太,只是情分到底不如從前。徐老太太的兒子兒媳也深感愧疚,將老人接到了城裡生活,也算是圓滿的結局。
(涉及隱私,本案中人名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路,僅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不要抄襲搬運和轉載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