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襄子為伯魯之不立也,有子五人,不肯置後。封伯魯之子於代,曰代成君,早卒,立其子浣為趙氏後。襄子卒,弟桓子逐浣而自立,一年卒。趙氏之人曰:“桓子立,非襄主意。”乃共殺其子,復迎浣而立之,是為獻子。獻子生籍,是為烈侯。魏斯者,魏桓子之孫也,是為文侯。韓康子生武子,武子生虔,是為景侯。
解讀:
趙襄子因為父親沒有傳位於哥哥而是將位置傳給自己,雖然自己有五個兒子,但是不肯將位置傳給兒子,而是傳給了自己哥哥的兒子“代”,稱“代成君”有種代「自己父親成為君主的意思」,但是代成君早亡,又立了代成君的兒子“浣”為家主。趙襄子死後,他的弟弟趙恆子就驅趕了“浣”,自己當了趙家家主,一年多後也死了。趙氏的族老們一致認為,趙恆子是篡位自立,所以殺了趙恆子的兒子,迎回了舊主“浣”,尊稱趙獻子,趙獻子的兒子叫“生籍”也就是後來的趙烈侯。“魏斯”這個人就是魏恆子的孫子,尊稱為魏文侯。“生虔”是韓康子的孫子,尊稱“韓景侯”
解讀:
傳承其實決定了一個家族的興衰,一直以來國人還是趨向於血脈傳承,血脈跟自己越相近,就將自己的權利和財產傳給誰。其實一個人的財富,不僅僅是隻有財產和權利,其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東西,“信念”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有一個信念,能讓他不懼任何的艱難險阻,也要去達成,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所以,傳承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所託非人,對與自己選定的繼承人也許就是一種災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