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彼得.林奇》的收穫(一)
對此合乎邏輯的解釋是:
投資股票時投資者可以從公司的增長中分享到相應的回報,股票投資者是一家業務興盛且迅速擴張的公司的一個合夥人。
而投資債券的投資者不過只是公司吸引的閒置資金的一個最方便的來源而已。當你借給別人錢時,你可以得到的最大回報無非就是收回本金,再加上一點利息。
比如,這些年一直持有麥當勞公司債券的那些投資者,他們和麥當勞之間的關係開始於購買債券之時,而當麥當勞債券到期付清本金時他們之間的關係也就結束了,這些債權人與最激動人心的麥當勞快速成長的大牛股神話毫不沾邊。當然,最初的債券持有人收回了本金,就像他們購買的可轉讓大額定期存單到期時收回本金一樣,但是最初投資於麥當勞股票的股東們卻由於公司高成長使股價持續增長而變得非常富有。購買股票的股東才是這家持續高成長的優秀公司的所有者。投資債券永遠不可能獲得10倍的投資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