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手房交易中會接觸各類性質房產,不同性質房產交易有著不同政策要求。很多人只是聽說過部分型別名字,但卻不瞭解不同型別房產的區別是什麼。
今天給大家分享一下,北京住房交易中幾種常見的房屋。
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開發建設的以市場價出售的房屋,市場上所有允許上市交易的房屋型別,均統稱為商品房,其中含新建商品房及二手房、存量房。
商品房是房產交易中最為常見的房屋型別,可直接上市交易。
已購公房
已購公房指按照國家房改有關售房政策,單位職工按成本價、標準價、優惠價購買的原產權屬於單位的公有住房。職工根據國家政策購買的由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又稱房改房),這類房土地方式通常為劃撥。
如果已購公房的原單位是中央在京單位,那麼就是央產房,需要辦理央產上市後提供《在京中央單位已購住房產權變更登記通知單》(通常稱為“央表”)才能交易,稅費方面比商品房多一項土地出讓金。
央產房
央產房系已購公房中的一類,是指職工從中央在京單位、在京國家管理機構,及各所屬單位的公有住房,央產房上市交易前,需要辦理上市登記備案。鑑別是否為央產房:可以檢視原購房協議,購房協議中原產權單位名稱為“中國”、 “北京市”開頭的通常是央產房;也可撥打藍島央產辦查詢最準確的資訊。
央產房又分兩種,一是屬於國管局系統央產房,一是屬於中直機關係統央產房,可向產權單位或透過央產專員向央產大廳諮詢所屬管理系統。中直系統單位是指直接由中共中央領導的,列入中共中央直屬編制序列的機關部門和決策議事協調機構,其包含中共中央各部門、派出機構、直屬事業單位等,從原產權單位名稱上可以常看到“中共中央”“中央”字樣。
一類經濟適用房
一類經濟適用房是面向社會公開發售的經濟適用房。是指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經濟適用房必須滿5年後才可以上市出售,且上市前,先由政府決定是否優先回購,政府決定不回購方可出售。
一類經濟適用房稅費方面與商品房相比多項綜合地價款,也有央產性質的經濟適用房,還需要辦理央產上市表才可交易。
二類經濟適用房
二類經濟適用房,一般是回遷性質或康居、安居性質的房屋,按經濟適用住房管理的其他類房屋。在房產證上房屋性質處會標示“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二類經適房上市交易一般不受是否滿五年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
有些原產權單位會在原購房協議中對再出售有特殊約定,比如再出售必須徵得單位同意,應遵照執行。
知識拓展 ●●
一類和二類經濟適用房如何區分?
(1)詢問業主該房屋的取得方式。一般,向政府或單位申請很久,又排隊又搖號,非常來之不易的為一類。老舊小區,村落拆遷、回遷、政府或開發商提供的保障住房為二類。
(2)看房本的“房屋性質”,一般,寫“經濟適用房”的為一類,“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為二類。
(3)看原始購房合同。一般,蓋橢圓形章(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房),封皮顯示編號為“JJXXX”的為一類。蓋圓形章(XX高校或XX單位)為二類。另,還可閱讀“拿地事項”區分。
(4)有一種特殊型別叫集資建房,如業主是從“北京市住宅合作社”或“區住合作社”購買的房產,此類房產上市條件為:
①購買時間滿5年
②單位同意出售
③繳納計稅價10%的土地出讓金。
兩限房
兩限房也被稱為限價商品房,是指經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銷售價格的基礎上,以競地價、競房價的方式,招標確定住宅專案開發建設單位,由中標單位按照約定標準建設,按照約定價位面向符合條件的居民銷售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滿5年才可以上市交易。
*交易過的兩限房同商品房辦理交易。
平房
平房就是隻有一層的房子,以區別於樓房。市區內的平房,常見四合院的形式。北京平房按產權情況分為使用權、未交易過的私產平房和可按商品房銷售的已經交易過的平房,其中使用權平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私產平房在做完權籍調查並做完國有土地有償轉讓登記手續後才能交易。
*2017年4月3日住宅平房納入限購範圍,計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數(同北京住宅樓房限購政策);之前購買的平房不計入套數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