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講述了明朝精心建立的衛所制度,今天就講一講為什麼精心設立的衛所到了中期後為什麼變得不堪一擊,這就是衛所制度弊端顯現所帶來的後果。
洪武時推出衛所制度,朱元璋希望衛所內的軍人能夠世襲,兵農合一,因此不能將衛所與兵營畫等號。實際上設立衛所之後,軍人不僅會將妻室家小都送往衛所,若是“單身狗”還能包辦婚姻。按照朱元璋的規定,軍人若有無妻者,應由原軍戶代為娶妻,若有困難,鄰里幫助,務使軍人有妻。如此用心良苦,無非也是希望軍人有家室後能夠安定下來,不至於整天躁動不安頻頻逃亡,同時傳宗接代還能世襲軍職,可謂一舉兩得。在明代,衛所軍人世襲為兵,不得隨意改行。犯事的罪犯被充軍者也有兩種:一種為終身充軍,一種為永遠充軍。前者好理解,就是這一輩子都得當兵了。後者更狠,不僅這輩子要當兵,連子孫後代全部都得在衛所世襲當兵。
衛所內的軍人既然攜帶妻兒老小,營房設定上自然也要照顧到他們的家庭需要,這種特殊的文化形成了一個個城鎮化的衛城。為了給衛籍人口提供就學條件,朝廷批准設立衛學。所謂衛學,即某某衛儒學的簡稱,與府,州縣學相似,“學有成者,聽赴本處鄉試”。也就是說,衛籍生員學業優異者可以參加省鄉試,考取功名做官。
之所以在衛所制度設計上下如此大的功夫因為朝延從設立這一制度之始,就意識到其弊端的存在。簡而言之,朱元璋面臨一個兩難的選擇,他既要擁有一支保持戰鬥力的軍事力量,又要防止對國家財政造成過大負擔。衛所制度設定的好處是明廷始終擁有一支軍事力量,且不需要花費巨大軍費去供養,其弊端則是隨著時間推移,這支部隊的戰鬥力必然會不斷弱化,不可能是一支保持強大戰鬥力的部隊,離兵於農,最後士兵變成了農夫。
無論是唐代的府兵制,還是明代衛所制,最大的問題就是兵員逃亡。共同的原因都出在土地上,府兵制的基礎是均田制,隨著唐帝國的擴張,兵役日益繁重,國家也沒有掌握可以新授予的土地,再加上土地兼併日趨嚴重,需要依靠土地產出自辦裝備和糧食的府兵自然不堪重負。衛所兵世代被束縛在屯田的土地上,隨著天長日久軍官老爺們侵佔兵的田地,慢慢地軍官成了地主,士兵成了農。
在明代,普通軍士要想脫離軍籍是十分困的事。《明史·唐鋒傳》中記載了一個小故事,潮州有位叫陳質的生員,不偷不搶不騙,讀書讀得好好的,忽然就被抓了起來,原因竟然是他的父親過世。原來陳質的父親有軍籍在身,父親一過世,他自然要被抓去襲承父親的軍籍。朱元璋聽說這事後,很是同情這位生員,便下令說不如除去他的軍籍讓他繼續讀書吧。沒想到兵部尚書沈潛卻以軍隊缺人為由,不肯網開一面。最後朱元親自勸說:“國家得一卒易,得一士難。”這才成功幫陳質除去軍籍。脫離軍籍竟要皇帝親自出面,明代軍籍制度之嚴可見一斑。同時也能看出,軍人的地位遠低於士大夫。
要知道大多數軍人都沒有陳質的運氣,要改變世襲軍籍的命運,只有選擇逃亡。到了明中晚期,軍士逃亡現象已十分嚴重,人一走地就荒了,屯田屢屢遭到破壞,造成軍糧短缺,衛所軍戰鬥力一落千丈,遇到外患時不堪一擊。到宣德年間,無兵可調的衛所開始募兵,土木堡之變後,明廷為了彌補損失,募兵制成為朝廷正式的兵員制度。此後,有了鄉兵的興起,著名的戚家軍就屬於鄉兵性質,這種部隊與衛所兵本質上的區別就在於它是由將領親自訓練,是兵知將、將知兵的典型。儘管兵將相知向來是中央朝廷的忌諱,但當衛所軍戰鬥力不足抵擋外患時,明廷也不得不求助於民兵和募兵。
明初讓朱元自豪地宣稱“吾養兵百萬,不費百姓一粒米”的衛所制度,最終未能成為明王朝的“萬世不拔之計”。但也不必苛責制度的開創者們,衛所制度後來出現的一系列弊端,實際上唐代府兵制已有前車之鑑,明初統治者不可能沒有這個意識,然而歷史上又豈有完美的制度?政治家通常都是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情況下做出選擇。相比軍閥割據、武人自重,養兵的鉅額軍費的局面,衛所制度的弊端的確要小很多。朱元璋採取讓軍人在衛所內安家置業給光棍軍人包辦婚姻等做法,都是從延緩衛所制度弊端出現的角度出發的。洪武一朝,衛所制在開疆拓地、奠定國基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終明一代,衛所制度在開墾荒蕪土地、加強邊防與海防以及促進民族融合方面所發揮的影響力與積極作用遠遠超過了制度設計者維護王朝統治這一核心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