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求售房人出示房屋產權證。
第二,回遷安置房不動產權證辦理週期漫長,從回遷安置房交付,到最後回遷安置房初始不動產權證頒發,快的有2到3年時間,慢一點的有十多年時間。
在回遷安置房未辦理初始不動產權證的情況下,有出售、購買回遷房,應當怎麼核實回遷安置房的權屬情況?
要求售房人出示回遷安置協議原件、家庭戶口本。
更進一步可以要求提供當地徵收拆遷安置實施方案,核實當地回遷安置的政策,就可以進一步判斷所售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權人。
第三,保險一點,要求回遷安置協議上的家庭成員,都在回遷安置房買賣協議上簽字,避免若干年後因為房價上漲,售房人以共有權人不知情,不同意提出異議,企圖漲價或不履行回遷安置房買賣協議。
注意:以上的建議只是儘可能的避免出現法律風險,並不代表可以完全消除所有法律風險,具體還請諮詢法律專業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