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造:殺 印 日 殺
癸 甲 丁 癸
醜 子 酉 卯
(每逢庚、乙之年大暑後11日交脫大運)
我斷大運庚申,流年庚寅,流月甲申,出疾厄。
一、格局之辯。查地支:丁生子月,七殺秉令,又兼醜土酉金,金寒水冷。卯木雖有助丁之意,然酉金衝之,又支中無火氣調候暖局,卯木不能發生,故丁火在地無根。查天干:二癸引出月令本氣,攻伐日元丁火頗悍。此時倘日元再無助力生扶,則必為變格,且從得清純,削丁為用。然月幹甲木高透釋水生身,丁火得救。又甲木坐下子水,為印星在地有強根。是故此局正格,斷不能從。
二、用神之辯。既知正格,則斷殺印相生,用在甲木,且甲木甚要,乃原局之支柱。一言以蔽之,原局第一要務在“護甲”,倘流年大運斧鉞齊來,甲木被戧,則日元丁火勃然禍至。
三、流年生克之辯。
日五行生剋如下:
運 年 月 日
庚 庚 甲 戊
申 寅 申 申
查地支:年支寅木氣現於癸未月,及至甲申月寅木氣衰,而月日引出申金兼秉運支之力,可謂斧鉞齊來。此時寅木可有生路?局中子水似可一用,然醜土絆之,寅木終失保護。全域性地支遂呈:“群金伐木(申酉沖剋寅卯)之勢”,寅木何能不敗?
查天干:戊土出幹,拘絆二癸,甲木失護。大運流年庚金兩重,運氣方交,可謂剛鋒正銳。時流月甲木引出,斧鉞逞鋒,盡劈甲木,甲木何能不傷?
斷生克:寅木在地支遭重創,甲木在天干受重挫。問此時局中支柱(甲木)何能再生丁火?不能。此“劈甲滅丁”之例也。再問,此例“劈甲滅丁”在何相應兇?答:不能盡知矣。理在劈甲,然其相紛紜,有:肝膽疾患、家慈病故、職場遭陷等等,因時空未到,故不可盡知。此即所謂“雖一理融貫,卻眾相紛紜”。故凡大家之境界,當求十六字,即所謂“以理釋相,以相擇理,相理相合,相理融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