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報·新福建客戶端2月14日訊(記者 何祖謀)近日,省徵兵辦會同省衛健委、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退役軍人廳、省國資委和省軍區政工局軍地八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徵兵工作的若干措施》,對激勵大學畢業生、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入伍的取得國家認可的高階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高階技工學校和技師學院畢業生(以下簡稱高階工和預備技師)應徵入伍,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定向招考、創業扶持,加強精神類疾病退兵關愛服務等做出明確和規範。
激勵大學畢業生應徵入伍。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入伍的大學畢業生員工,服義務兵役期間,由所在單位為其保留工作崗位,退役後3個月內回原單位復工復職,服役年限計入本人工齡。鼓勵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入伍服兵役期間暫緩履行協議,退役後繼續履行協議,服義務兵役的時間計算為工齡,不計入服務期。服役期間表現優秀,經部隊批准選取為士官或提升為軍官的,免除其履行協議的義務,不作違約處理。其他定向類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的可參照此條執行。
鼓勵高階工和預備技師應徵入伍。高階工和預備技師、職業院校畢業生員工,服義務兵役期間,由所在單位為其保留工作崗位,退役後3個月內回原單位復工復職,服役年限計入本人工齡。同時,高階工和預備技師參軍入伍,可參照大學畢業生入伍享受相關優待。
拓寬大學畢業生士兵定向招考渠道。省軍區每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文職人員時,設定一定比例招考崗位,優先錄用從福建入伍的退役士兵。服役滿5年以上且被評為優秀士兵或者獲得嘉獎以上獎勵的退役優秀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軍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考文職人員,依據軍隊有關政策給予加分優待。
扶持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創業。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退役大中專院校(含技校)在校生及畢業生,可按程式申請創業擔保貸款,貸款額度最高30萬元。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可申請最高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
來源:新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