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顛頤,吉。虎視眈眈,其欲逐逐,無咎。
“顛頤”在六二爻爻辭中已經解釋過了,應該理解為放下自己對事物固有的看法,重新對事物進行認識和理解。在前文中已經指出,其中的原則是不能違背已得到公認的義理、準則、法制,也就是說大的原則不能錯,否則失敗是必然的。反之亦然,能在不違背大原則的前提下,開拓創新,打破舊有的禁錮,是有光明前景的。
在大原則不出問題的情況下,“顛頤”就一定能取得好結果嗎?恐怕還未必。首先我們要看清楚一點,能下此決心,行“顛頤”之事者必非常人,是值得我們尊重的。但是從歷史程序我們也能看出,那麼多抗爭舊有制度,改革創新者,真正能取得最終勝利的才有幾個。《易經》作者指出“顛頤”要想取得好的成效,一定要“虎視眈眈,其欲逐逐”,才能確保最終不會產生大問題,即“無咎”。
“虎視眈眈,其欲逐逐”八個字到底應該是怎樣的一種狀態呢?“虎視眈眈”在這裡並不能簡單按現代成語的意思理解為形容心懷不善,伺機攫取。在本爻爻辭中虎視眈眈並沒有貶義,其所形容的應該是對事物的高度關注,而且還應該有獅子搏兔,亦用全力的精神。“其欲逐逐”中“逐”有驅趕、趕走之義,“其欲逐逐”則是指能在追求遠大目標時,摒棄個人私慾。能“虎視眈眈,其欲逐逐”自然能確保“顛頤”最終“無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