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幾天,林雨照顧了10年的李老師因病去世了,她幫李家人料理完後事後,就收拾自己的行李,準備離開這個住了10年的房子。
李老師的兒子李銘看見了,忙問:“你這是要幹什麼?”
林雨平靜地說:“李老師不在了,我也沒事幹了。收拾一下就搬走。”
“你在這裡住了10年,附近也沒有親戚朋友,能搬去哪裡?”
林雨沉默了,她在這家做了10年的保姆,一直住在這裡,也習慣了這裡的環境,要她搬走還真捨不得。
可是不搬走又如何呢?這裡畢竟不是她的房子。
“你現在還不能走,我給你立了遺囑,等下王律師過來,你聽一下。”李銘接著說。
當王律師宣讀了李老師的遺囑後,林雨忍不住失聲痛哭。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李老師的遺囑到底寫了什麼?讓林雨情緒失控呢?
2
10多年前,林雨離婚後,帶著孩子住在地下室。
丈夫是個粗人,動不動就對她拳打腳踢,理由是她生了一個女兒,讓他很沒面子。
公公婆婆也重男輕女,要求林雨繼續生。誰也不能保證下一胎就是男孩。
林雨本來體質就不是很好,加上坐月子期間遭受的暴力,已經對這個家庭抱幻想了,毅然選擇離婚,自己撫養女兒。
孩子還小,不能照顧自己。林雨只能選擇一些方便帶孩子的工作,如送外賣,擺地攤,做手工等等。
母女倆就這樣,風餐露宿,掙扎著活著。
等孩子上了小學,林雨就有時間去家政公司做些保潔工作。
幹了一年後,家政公司老闆李銘找到她,跟她說我一直都在觀察你,你做事認真,任勞任怨,而且性格溫柔。
我想請你給我爸做保姆,他70多歲了,手腳行動不便,有風溼老毛病。
我知道你帶著女兒,日子過得很艱難,每天晚上還去擺地攤。
如果你願意去照顧我爸,我不會虧待你的,出的工資比你現在賺得還多。
而且你和女兒都可以搬到我爸的房子裡住。
3
照顧一個行動不便的老頭,可花不少精力和心思。如果老人脾氣不好,處處刁難,可真不好伺候。
林雨跟女兒商量後,女兒也不想媽媽早起晚歸的,就同意給李老師做保姆。
搬到李老師家裡當天,林雨就把震撼了,這裡是獨門獨戶小別墅,有三層樓。
她從來都沒有住過這樣好的房子,李老師是個教授,70多歲了,老伴已經去世多年,現在一個人住。
兒子李銘不放心他一人,自己也抽不開時間,也不可能天天待在身邊,於是找了林雨給他做保姆。
林雨是他見過對工作最有責任心和耐心的人,性格也好,還年輕模樣也不錯,是給爸爸做保姆最合適人選。
李老師談吐文雅,從來不發脾氣。林雨脾性跟李老師也合得來,於是林雨向李銘保證一定會照顧好他的父親。
李銘見到父親也喜歡這個小保姆,也很高興,每月給林雨開了8000元的工資,讓她全心照顧他父親就行了,別去擺攤做小生意了,而且這裡包吃包住,需要什麼生活用品儘管說就行了。
4
林雨對待李老師也是盡心盡力,除了每日三餐外,還陪著李老師聊天,遛彎。
知道李老師有風溼病,就找了治風溼的中草藥,每天給李老師泡腳。
慢慢地李老師心情好了,手腳也靈便了,還能自行下樓遛彎。
李銘第一次看望父親發現他還能自行行走,心裡也特別高興。
父親跟他說多虧他找來林雨,相當是給他找了個女兒來。
就這樣林雨在李家一住就是10年,李老師沒把她當外人,家裡的一切都跟她分享。
5
李老師去世了,對林雨來說等於又失去了一個家。
當她聽了李老師的遺囑後,控制不住失聲痛哭起來。
李老師遺囑上說,把他的房子讓林雨繼承,讓她把這裡當成家。
林雨10年如一日對李老師的照顧,讓李老師感動,把她當成自己的女兒。
在他死後,他唯一擔心的是林雨以後居無定所,就把自己的房子留給了林雨。
真心實意對待他人,別人也會感受到,好心有好報,願好人一世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