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梅愛芳2000年因宮頸癌病逝,老四梅豔芳2003年因宮頸癌病逝,老二梅德明2015年因喉癌病逝,唯有老大梅啟明健在。
四兄妹中,梅啟明最有福氣!
但梅啟明最近似乎遇到了點麻煩:99歲高齡的梅媽突然宣佈要與他斷絕關係!
這可真是活久見,任誰做夢也想不到,向來愛子如命的梅媽會和兒子翻臉。
這代網友也算是見證了奇蹟。
梅媽為何會對唯一健在的兒子如此決絕?
據傳梅啟明欠了一屁股外債,梅媽知道後氣到住院並痛斥他財迷心竅,無奈的表示已經無力再幫他擺平爛攤子。
梅媽痛心疾首的說道:
“梅啟明負債累累,是他令自己走投無路要斷絕關係。”
見老母親這樣說自己,梅啟明很傷心。
他責怪母親鐵石心腸,被身邊人挑撥離間以至於不肯給他錢花,為此已經萬念俱灰,想要用輕生的方式結束這一切。
不給糖,就要尋死覓活!
梅啟明70歲高齡,還像個寶寶一樣鬧騰。
難怪梅媽會登報要斷絕母子關係,這要擱其他人梅啟明早就被“逐出家門”了。
畢竟,誰也不願意家中有個“巨嬰”。
年輕時啃妹、老了啃媽,梅啟明也算是創造了吉尼斯“啃老”紀錄!
妹妹吃苦,哥哥享福
梅啟明之所以成為“巨嬰”也不能怪別人,實乃梅媽自己親手培育起來的。
梅媽生有兩兒兩女,好字成雙!
但這個好字僅限於好在兩個兒子身上,只因梅媽重男輕女的思想非常嚴重。
哥哥們被她保護得像溫室裡的花朵,妹妹們則像棵在風雨中可憐的小草。
家裡好吃的、好用的、好玩的,全都是緊著兩個哥哥:哥哥們剩下不要的,才能夠輪到梅豔芳和姐姐。
如果僅僅是這樣倒沒什麼:由於父親早逝、家中經濟窘困,梅豔芳四歲半時就被母親安排和姐姐一起登臺表演賺錢。
姐妹倆一邊要貼補梅媽好賭欠下的債,一邊要滿足兩個哥哥的日常開銷。
姐妹倆的遭遇連鄰居阿姨都看不下去,曾出面委婉地勸告梅媽,這樣會影響女兒的學業,不要再讓她們去賣藝。
梅媽壓根就不聽,依舊讓女兒們出臺!
鄰居阿姨的話果真是一語成讖,梅豔芳後來的確早早就輟學了。
至於兩個兒子風吹不著、雨淋不著,始終被母親像老母雞護雞崽一樣護著。
梅啟明兄弟倆,沒有吃過半點苦頭。
正是受梅媽重男輕女的影響,兩個哥哥心安理得地享受妹妹們的付出,打心底認為這是她們應該做的事。
梅啟明毫無意外地被養成了“伸手黨”:沒錢找母親,再沒錢就找妹妹!
而梅媽之所以如此偏心兩個兒子,大約是覺得女孩子遲早都要嫁人,用老話來講就是個“賠錢貨”。
因此不需要在她們身上投入太多,而且還要趁早從她們身上收回成本。
但沒想到“賠錢貨”女兒竟然成了巨星!
1982梅豔芳參加第一屆香港新秀大賽,拿下冠軍後簽約華星唱片公司,第二年便以《赤的誘惑》開始走紅。
但爆紅後的梅豔芳,依舊沒能擺脫母親!
梅豔芳成名後吸金能力暴漲,梅媽作為習慣性享受女兒付出的母親,自然而然將梅豔芳的錢當成了自己的錢。
梅媽不僅在物質上極其奢靡,而且爛賭成性、揮霍無度,最可怕的是,她還帶著梅啟明一起做這些事情。
梅豔芳不止一次給這對母子擦屁股,前面擦完後面又來:週而復始,無盡迴圈。
梅豔芳在他們母子倆眼裡就是提款機,只要缺錢就會習慣性伸手往裡面掏!
梅媽花梅豔芳的錢還可以理解,畢竟怎麼說都是她十月懷胎生出來的:沒有功勞也有苦勞,生育之恩還是在的。
但梅啟明竟也將妹妹的錢當成自己的,透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向梅豔芳索取,以至於只要能拿到錢什麼謊話都可以編。
有次梅啟明謊稱有一個好專案,死皮賴臉的纏著讓梅豔芳往裡面投資。
梅豔芳無奈之下給了他100萬,結果最後沒聽見半點響聲,後來才發現錢已經被梅啟明拿去揮霍掉了。
梅豔芳不僅要養梅啟明,還要養他一家!
梅啟明和他老婆沒有工作,卻住月租幾萬的昂貴公寓,生活極其的奢靡。
閉著眼睛也知道,他們是在“啃妹”!
為了填補梅媽和哥哥的無底洞,梅豔芳一刻都不敢休息地賺錢,累到身心俱疲。
梅豔芳和姐姐梅愛芳之所以英年早逝,固然有家族“癌史”的因素,但高強度工作的高壓狀態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要不然梅啟明和弟弟為何能高壽?(梅德明雖然已經去世了,但享年也有62歲)
他們兄弟兩從小就被捧在手心裡,沒有體會過賺錢的艱辛、為生活奔波。
都說有哥哥的女孩很幸福,但梅豔芳和姐姐卻是苦到了不能再苦的地步。
梅豔芳曾說自己活得很累,小時候大部分時間都是奔波在舞臺上,很少去學校上課,因此從小就遭受同學們的白眼。
如果有來世,她不想要這樣的人生。
梅豔芳短短40年的人生,堪稱是被母親和哥哥“吸血”的人生。
難怪梅豔芳不想要這樣的人,這樣的人生擱誰也不願意要:表面風光,背後心酸!
雖然梅豔芳為他們付出了全部,但梅媽和梅啟明卻不僅沒有半點感恩之心,而且聲稱梅豔芳的錢就該給他花。
拿梅媽的話來講:我們花她的錢有錯嗎?
有母親撐腰,梅啟明自然沒有心理包袱。
梅媽和梅啟明一次次的索取,早已經令梅豔芳看透了他們:她將房子給了好友,以及給兩個哥哥和姐姐的四個兒女,留下了140萬的教育經費!
至於梅媽則只有每月7萬元的養老金。
梅豔芳這麼做倒不是恨母親,而是深知倘若將遺產一次性給她,她必然會在短時間內花的個精光。
一旦錢敗光,梅媽就將面臨老無可依,所以才會每月定期給養老金。
梅豔芳到死都在為老母親著想!
但是,每月七萬塊哪夠梅媽塞牙縫?
就算梅媽夠,梅啟明也不會消停。
母子倆揮霍無度習慣了,為了一次性拿到梅豔芳生前的鉅額遺產,在她去世後的第四天就將其起訴至法庭。
雖然梅媽和梅啟明沒有成功,但是敗訴後這母子倆照樣鬧騰:跑去梅豔芳生前居所,拿走一大堆東西包括貼身衣物。
這些東西后來被他們公開變賣換錢,以滿足母子二人奢靡的生活。
期間梅媽又鬧了幾次,將每月7萬的養老金成功提高到每月20萬。
要說梅媽也是真愛兒子,這20萬里有一部分會拿去供梅啟明消費。
從梅豔芳去世至今,已經供了18年!
梅啟明靠著梅豔芳給梅媽的養老金,當真是活得逍遙又自在。
去年梅啟明還被拍到交了新女友,而且據說還與他的老婆住在同一屋簷下。
梅啟明70歲還能夠如此瀟灑,得虧是遇到了梅媽這樣如此寵愛孩子的母親。
換作別的母親,早就一棒子趕出家門了!
梅啟明一把年紀還能當“伸手黨”,這種福氣也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到。
第一得有個會賺錢的好妹妹,第二得有個願意把錢給他花的好媽媽,缺一不可!
可見,“巨嬰”也不是人人都可以當的。
年輕時“啃妹”,妹死後“啃媽”,要不怎麼說梅啟明是最有福氣的那位?
只是好像這次梅媽終於醒悟了,下定決心要遠離梅啟明這個無底洞。
但醒悟得是否有點太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