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子女教育
一直是戰友們關心的重要問題
入軍隊幼兒園保教費怎麼收?
駐地偏遠,孩子能不能在父母居住地入學?
在地方學校上學有什麼優待?
......
近期
教育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
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下發了
《關於進一步做好軍人子女
教育優待工作的若干意見》
(以下簡稱《若干意見》)
將對以下這些方面做出調整
進一步提高軍人子女受教育優待的水平
一起來看重點
政策制度更完善、配套保障更健全
從幼兒園、小學、中學至大學階段的軍人子女教育優待體系整體最佳化,進一步提高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水平:
●學前教育階段
(1)擴大軍隊幼兒園惠及面:軍隊幼兒園實行“一家辦園、全軍共享”,在招收本單位人員子女基礎上,對其他單位軍人子女應收盡收,並享受辦園單位子女同等待遇;空餘學位招收周邊地方人員子女。
劃重點:軍人子女入軍隊幼兒園免收保教費。
(2)入地方幼兒園更有保障:沒有條件入軍隊幼兒園的軍人子女,按照就近就便原則,統籌安排入所在縣(市、區)地方公辦幼兒園或者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可在縣(市、區)範圍內根據法定監護人意願安排入相應幼兒園。
對於未入軍隊幼兒園的學齡前軍人子女,軍隊給予保教補助,並適時提高標準。
●義務教育階段
(1)可多地享受教育優待:軍人子女根據本人和家庭實際,可以在本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隊駐地入學並享受當地教育優待政策。
(2)入學優待更完善:細化入學程式,在劃分小學、初中招生學區時,應當考慮當地軍人子女入學需求,聽取駐軍單位意見,給予優待保障。
●高中階段教育
(1)中考有優待,入學轉學更方便:完善中考優待政策,對軍人子女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子女,按照規定給予錄取優待。
(2)因部隊移防、工作調動或者生活基礎變更,軍人子女需要隨遷轉學的,地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本人學習情況安排到同類同水平高中就讀。
●高等教育階段
高考錄取優待:烈士子女高考繼續加分;在實行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符合規定條件的軍人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批次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優先錄取。
“為戰牽引”,服務備戰打仗
支援軍人履行使命任務,突出艱苦邊遠地區、作戰部隊、特殊貢獻軍人子女教育優待:
(1)入學地選擇更人性:在義務教育階段,駐國家確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軍隊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軍人的子女;在國(境)外執行任務軍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獲得勳章、榮譽稱號、三等戰功和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相應層級表彰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可以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所在地入學並享受當地教育優待政策。
特別提示:
- 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在縣(市、區)範圍內根據法定監護人意願就近優先安排學校就讀;
- 參加(執行)經戰區級以上單位批准的軍事應對行動、非戰爭軍事行動等重大軍事任務軍人的子女,當年需要入學的結合法定監護人意願在縣(市、區)範圍內就近就便安排學校就讀;
- 駐地在鄉鎮以下部隊軍人的子女,可以就近就便協調到城區學校就讀。
(2)艱苦邊遠地區部隊軍人子女和英模烈士子女上大學更有保障:邊防軍人子女預科班招生報考條件最佳化,招生規模適度擴大,艱苦邊遠地區和特殊貢獻軍人的子女上大學有了更多更好的機會。
一個好訊息:依託地方院校開辦軍隊英模烈士子女班的路子得到鼓勵,英模烈士子女上大學將會有更多選擇。
“軍地融合”,軍地教育渠道更暢通
(1)軍隊幼兒園的軍人子女,在教育教學指導、師資培訓、衛生防疫等方面,享受當地公辦幼兒園學生同等待遇(軍隊幼兒園教師也可參加駐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職稱評審)。
(2)推進軍隊子女學校轉型升級,調整後的軍隊子女學校將統一命名為 “xxx八一學校”,並與名校“牽手合作”,共建共享資源。
(3)建設軍人子女教育食宿站:軍隊提供經費保障、地方給予特殊入學政策,團級以上建制單位可採取利用空餘房地產、租賃民房等方式新建改建軍人子女教育食宿站。
(4)“平臺+教育”服務模式:鼓勵軍隊研發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資訊系統,建設集政策諮詢、資訊公開、業務辦理於一體的“一站式”網上服務平臺;並推動優質學校面向艱苦邊遠地區和教育欠發達地區開展線上教育,邊緣地區軍人子女也能充分享受優質教育資源。
為了確保這些優待政策能儘快落實
《意見》也對相關部門的職能
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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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軍地職責
軍委政治工作部會同教育部負責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規劃制定和工作指導。
- 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政治工作部門負責優待資格稽核認定,並向省軍區系統政治工作部門提報需求(與軍人異地的分散居住子女,持相關證明直接向就讀地省軍區系統政治工作部門提報需求);
- 省軍區系統政治工作部門負責需求彙總,會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制定教育優待落實計劃;
- 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指導有關學校抓好落實,督導糾治和處理有關問題。
規範工作流程
要建立教育優待政策、學位資源供給等資訊公開機制,細化個人申請、資格稽核、需求提報、計劃下達、督導落實的優待工作程式,落實優待資格、政策加分、入學安排等公示制度,以公開透明促公平公正。
軍地聯合建立統一格式和編號的優待資格證明信制度,增強優待工作規範性權威性。
加強激勵引導
駐軍單位與國防教育示範學校及接收軍人子女較多的學校建立軍民共建對子,在國防教育、學生軍訓等方面給予支援。
各地要將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落實情況,納入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績效和雙擁工作考核指標體系,作為評選雙擁模範城(縣)的硬性指標,定期組織評選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並給予表彰獎勵。
嚴格責任追究
建立和實行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工作責任制,將相關責任細化至具體部門和個人。
教育部、軍委政治工作部門和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建立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落實聯合督導機制,定期檢查指導和通報有關情況。
各級相應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的限期整改,視情通報、約談;對嚴重違反政策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依紀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雲南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