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被一則訊息刷屏,位元組跳動28歲演算法工程師猝死,留下懷孕兩個月的妻子,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從此要獨自揹負30年,每個月2.1萬的房貸,她在社交平臺哭訴,希望可以退房退款,自己一人實在無力承擔下個月的房貸,事情發生後,知情人士透露,位元組跳動目前有5個HR陪著猝死員工妻子,怕她有個三長兩短。
怎一個慘字了得。
最近幾年猝死的發生屢見不鮮,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兩年前的臺灣藝人高以翔,在浙江節目錄制過程中暈倒,送醫後搶救無效去世,年僅35歲。
對於這樣的新聞,我除了悲痛惋惜之外,我在想,我現在作為一名保險經紀人了,我是不是可以梳理一下有哪些險種可以保猝死,萬一以後我有客戶出現這樣的情況(希望永遠別有),我能做什麼讓他的家庭得到最大限度的寬慰。
擠完地鐵回來買了個雜糧餅,我開始這篇文章的寫作。
什麼是猝死
猝死是自然發生、出乎意料的突然死亡。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發病後6小時內死亡者為猝死,多數人主張定為1小時,但也有人講發病後24小時內死亡者也歸為猝死。猝死的原因有很多,各種心臟病都可以導致猝死,但心臟病的猝死中一半以上是冠心病,猝死作為冠心病的一種型別備受醫學界重視。
哪些險種保猝死
1、壽險
壽險分為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壽險的責任最簡單了,即:死了就賠,不管是因為疾病還是意外還是猝死。
這裡要除開一些特殊情況,如:被保險人從購買保險開始兩年內的自殺或者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等特殊情況。
還有一些產品可以對猝死有額外賠付,比如額外賠付60%,若是100萬保額就賠付160萬。
2、重疾險
重疾險分為儲蓄型和消費型,儲蓄型重疾險即保終身且帶身故責任,消費型不帶身故責任。對於帶身故責任的重疾險來說,猝死肯定賠付,但是消費型就不一定了。
一般跟猝死較為相關的重疾為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指由於冠狀動脈閉塞或梗阻引起部分心肌嚴重的永續性缺血造成急性心肌壞死。
其賠付條件如下:
不要覺得這個標準很苛刻,這個標準是來源於《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2020 年修訂版)》,你在市場上買的所有重疾險中必含的28種重大疾病都是依據這個規範,所以賠付標準都是一樣的。
裡面的名詞很複雜,我現在還沒完全搞懂,但我知道如果無法提供醫院的臨床診斷和相關檢查,則有可能無法按照重疾責任理賠。比如,有可能被保險人是在送往醫院的路上已經死亡。當然,如果能及時送到醫院,臨床病歷和檢查結果能滿足合同條款,也一樣能理賠。
所以大家不要像我之前一樣,傻傻很天真的以為只要買了重疾險,凡是因為重疾死去就一定能賠,這是不一定的,有的重疾是確診即賠,而大部分重疾是得了以後過一段時間達到某種狀態才賠付。
3、帶猝死的意外險
注意:猝死不是意外,猝死一般是由於疾病引起,而保險法中“意外”的定義是:受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
所以發生猝死,意外險是可以不賠付的,除了一些專門帶猝死責任的意外險,如我給自己買的:
4、醫療險
醫療險是屬於報銷型的,其主要作用就是報銷醫療費用。所以,如果在個發病過程產生了醫院的醫療費用,則可以報銷,實報實銷。
好了,每天學習多少就儘量輸出多少,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