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網路上出現了一篇有關中美兩國居民收入的對比文章,具有很大的誤導性,又在我們國家的網路上增加虛假訊息了(如下圖)。撰寫這篇文章的作者先是引用美國商務部發布的收入報告。
然後指出2021年美國居民總的可支配收入高達20.98萬億美元,而美國的2021年GDP在23萬億美元左右,從而得出“美國居民可支配收入佔GDP比例超過90%”的結論。並進一步指出,我國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佔比不到45%,遠遠低於美國。
此外,該文作者還表示:美國商務部發布的報告顯示,美國居民的工資性收入為13.08萬億美元,佔GDP的比例接近57%。這是美國富裕人士除了薪資收入外,還有大量的資產性收入和其他收入推動的。
請注意區分“國民”和“居民”的區別
網友們可以仔細看一下美國商務部發布的收入圖表(上圖),裡面的Personal income一欄中的確顯示了12月份的收入總額為209871億美元(約20.98萬億)。2021年美國全社會完成的名義GDP在23萬億美元左右。
以接近21萬億美元的“居民收入”與GDP換算一下,這個比例的確超過了90%,這個作者“有理有據”,完全沒有問題啊。那為什麼南生(就是本文作者)為何卻在文章開頭部分說“這是一則虛假訊息”呢?
這是因為美國商務部公佈的這個報告實質上說的是“國民”——Personal income並不等同於“居民”。以國民總收入的計算公式為例,它包括了僱員報酬、存貨計價、要素收入、營業盈餘等等。
即以薪資、獎金、福利或其他形式到達“居民”手裡面的只是“國民收入構成中的一部分”。換言之,國民不僅僅包括了居民,還包括企業、組織、團體等等,廣義上的概念中還包含了各級政府。
然後這家公司在2021年支付了100萬元廣告費,玩具成本進貨300萬元,辦公地點租賃費100萬元,電腦、桌椅、紙張等辦公用品採購100萬元,還有稅費、差旅費、水電費以及其他各種開支等。
這家企業的支出,就是其他公司的收入——對於收到這家玩具公司100萬元租賃費用的地產商來說,也只是拿出一部分作為薪酬、福利發給員工,剩下的用在了辦公用品採購、稅費、差旅費、水電費以及其他各個方面。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國民不僅僅是居民,還包括企業、學校、銀行等等。這些單位、組織在2021年獲得的總收入,並非全部用在員工薪酬領域——從全球範圍來看,大多數國家的居民收入佔GDP比重在50%上下波動。
換言之,那個作者在偷換概念,從而產生了一則假訊息。然後再把這個“被偷換過的概念”,拿來與我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做對比,鼓吹中美差距。這個作者是真不懂經濟,還是別有用心呢?
報告中給出了“員工薪酬”的資料
既然20.98萬億美元是“國民收入”的年化數值,那居民收入到底有多少呢?美國商務部公佈的報告中寫到:用在薪酬部分的總數值為130817億美元。其中,工資和薪金為107774億美元。
包括僱主為僱員繳納的養老金、保險基金等為23042億美元。換言之,超過13萬億美元的“居民薪酬部分”是僱主在人力資源領域的總支出,並不等同於居民的“工資性收入”——比這個範圍更廣。
更加重要的是,12月份超過13萬億美元的薪酬“是年化數值”,不是單月數值。若想算出2021年全年的數值,需要將1月到12月份的年化數值相加後,再除以12。對於這個問題,南生將在以後的文章中再仔細給大家解讀一下。本文由【南生】整理並撰寫,無授權請勿轉載、抄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