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溫隔熱材料執行的標準
1)國家標準《絕熱用岩棉、礦渣棉及製品》GB/T11835-2016。
2)國家標準《絕熱用玻璃棉製品》GB/T13350-2017。
3)國家標準《絕熱用矽酸鋁及其製品》GB/T16400-2015。
4)國家標準《矽酸鈣絕熱製品》GB/T10699-2015。
5)國家標準《矽酸鹽複合絕熱塗料》GB/T17371-2008。
6)行業標準《複合矽酸鹽絕熱製品》JC/T990-2006。
7)行業標準《泡沫玻璃絕熱製品》JC/T647-2014。
8)國家標準《建築絕熱用硬質聚氨酯泡沫塑膠》GB/T21558-2008。
9)國家標準《柔性泡沫橡塑絕熱製品》GB/T17794-2008。
10)國家標準《絕熱用聚異氰脲酸酯製品》GB/T25997-2010。
2、絕熱材料及其製品的導熱係數
1 )保溫材料在平均溫度為70℃時,其導熱係數不得大於0.080W/(m·K)。
2 )用於保冷的泡沫塑膠及其製品在平均溫度為25℃時的導熱係數不應大於0.044W/(m·K)。
3)泡沫橡塑製品在平均溫度為0℃時的導熱係數不應大於0.036W/(m·K)。
4)Ⅰ類泡沫玻璃製品在平均溫度為25℃時的導熱係數不應大於0.045W/(m·K),Ⅱ類泡沫玻璃製品在平均溫度為25℃時的導熱係數不應大於0.064W/(m·K)。
3、常用保溫絕熱材料及其製品的主要物理效能和化學效能
1)岩棉製品的纖維平均直徑不得大於5.5μm,粒徑大於0.25mm的渣球含量不得大於6.0%,有機物含量不得大於4.0%,管殼有機物含量不得大於5.0%,宜採用憎水型製品。
當有防水要求時,其製品質量吸溼率不應大於1.0%,憎水率不應小於98%。
岩棉製品的酸度係數不應低於1.6。
2)礦渣棉製品的纖維平均直徑不得大於6.5μm,粒徑大於0.25mm的渣球含量不得大於8.0%,有機物含量不得大於4.0%,管殼有機物含量不得大於5.0%,宜採用憎水型製品。
當有防水要求時,其製品質量吸溼率不應大於4.0%,憎水率不應小於98%。
3)玻璃棉製品纖維平均直徑不得大於7.0μm,粒徑大於0.25mm的渣球含量不得大於0.2%,有機物含量不得大於4.0%,管殼有機物含量不得大於5.0%。
當有防水要求時,其製品的質量吸溼率不應大於3.0%,憎水率不應小於98%。
4)矽酸鋁棉製品中,粒徑大於0.21mm的渣球含量不得大於18%。
當選用含粘結劑的矽酸鋁棉製品時,宜採用憎水型製品,其抗拉強度應大於0.05MPa。
當有防水要求時,其製品質量吸溼率不應大於4.0%,憎水率不應小於98%,矽酸鋁針刺毯的抗拉強度應大於0.035MPa。
5)矽酸鎂纖維毯中,粒徑大於0.21mm的渣球含量不得大於16%,抗拉強度應大於0.04MPa。
6)矽酸鈣製品應採用無石棉含耐高溫纖維的製品,質量含溼率不得大於7.5%,抗壓強度不得小於0.6MPa,抗折強度不得小於0.3MPa,線收縮率不得大於2.0%。
7)複合矽酸鹽製品宜採用憎水型,質量含溼率不應大於2.0%,憎水率不應小於98%,氈的壓縮回彈率不得小於70%。
8)泡沫玻璃製品的抗壓強度不得小於0.8MPa,抗折強度不得小於0.4MPa,體積吸水率不得大於0.5%,水蒸氣透溼係數不得大於5×10-11g/(Pa·m·s)。
9)聚異氰脲酸酯(PIR)泡沫製品的抗壓強度不得小於0.22MPa,閉孔率不得小於90%,體積吸水率不得大於4.0%。
水蒸氣透溼係數不得大於5.8×10-9g/(Pa·m·s)。
10)聚氨酯(PUR)泡沫製品的抗壓強度不得小於0.2MPa,閉孔率不得小於90%,體積吸水率不得大於5.0%。
水蒸氣透溼係數不得大於6.5×10-9g/(Pa·m·s)。
11)柔性泡沫橡塑製品的體積吸水率不得大於0.2%,水蒸氣透溼係數不得大於1.3×10-10g/(Pa·m·s),軸向彎曲應無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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