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蜂式(Hummel)是在犀牛坦克殲擊車III/IV上安裝150毫米榴彈炮的自行火炮,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被開發出來,德國國防軍從1942年末開始使用至戰爭結束。Hummel在德語中意為"野蜂"。正式名稱是Panzerhaubitze18M PanzerhaubitzeIII/IV Hummel,Sd.Kfz.165。1944年2月27日因名字不適合作為戰鬥車輛而被希特勒改名。
這是以入侵蘇聯為目標,於1942年根據希特勒的命令開發的開放型(open top)形式的自行火炮。開發初期是搭載105毫米自行火炮的開發,最終搭載了150毫米重步兵炮。 但由於是開放式, 側面和背面防禦力薄弱, 有時會毫無對策地遭到伏擊。
1942年隨著機甲戰力需要機動化炮兵支援而開始設計。德軍使用過若干自行火炮,但意義不大。最初提出的構想是將10.5釐米的輕曲射炮搭載在3號戰車的車身上,但很快被轉移到4號戰車的車身上放置同一炮的構想,並發展成了將30口徑15釐米的重曲射炮搭載在犀牛坦克殲擊車III/IV上的計劃。犀牛坦克殲擊車III/IV是4號戰車的車身和3號戰車的駕駛及轉向裝置合二為一的,計劃直到開發出新的自行火炮為止,作為臨時手段進行生產。
由於炮彈攜帶受到限制,為了搬運彈藥,生產了沒有搭載炮的野蜂式戰車,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在戰場上搭載曲射炮使用。生產了共714輛野蜂式和150輛彈藥車。
開發國家:納粹德國
運用國家:納粹德國
製作公司:埃克特公司、德國埃森工廠
底盤號碼:320001-,325001-
乘員:6名(坦克手1名,射手1名,裝彈3名,機關槍手1名)
總重量:24t
全長:7.17m
寬度:2.97m
發動機型別:邁巴赫HL 120TRM 12氣缸控制
發動機功率:300 PS (296 hp,221 kW)
變速器:前進6段,後退1段
最高時速:42Km
行駛距離:215Km
對講機:Fug Spr f
每噸馬力:12.5 PS/tonne
懸架裝置:升降彈簧
主力武裝:15cm sFH 18/1 L/30主炮
輔助武裝:MG34機關槍
旋轉角度:左右各15度(手動式)
懸浮角度:-3 / +42
瞄準器:Rblf36 直接瞄準式
裝載彈藥:炮彈18發,子彈600發
裝甲(mm/角度) 正面 側面 背面 上/下
戰鬥室 10/37 10/16 10/10
車身 30/20 20/0 20/10
炮盾 10/37 1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