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個人獨資、境外合資、法定代表人是外籍人士、個體工商戶等情形外,其它公司都可以買房,不受註冊時間、註冊地點、註冊資金的限制。
個人獨資、個體工商戶應由出資人或經營者以自然人的身份提交資質稽核。
2017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釋出《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通知》,該通知規
定,自2017年3月18日開始,單位、公司或集體購買住宅類房屋,三年內不可上市交易(以網籤日期為
準)。
二、商業用房(商業或辦公)買賣的條件是什麼
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銷售的商辦類專案再次上市出售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
可出售給個人。個人購買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地產;(2)在申請購買之日
起,在京近期已連續繳納滿60個月社會保險或者連續60個月的納稅;(3)全款購買;(4)外籍、港澳臺
居民不可購買。
在2017年3月26日之後新建商辦類專案,個人不允許購買。
取消企業間存量非住宅房屋買賣網籤要求
取消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房屋買賣合同網上籤約,自2019年2月28起,企業之間存量非住宅房屋買
賣,雙方可持自行簽訂的買賣合同及相關材料,直接透過各區綜合服務視窗申請倉庫、商業及辦公等非住
宅用途房屋繳稅及轉移登記,對符合辦理條件的,自業務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