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詆譭、吸收和引導別人的信仰已經不足以讓我們感到安全時,我們就會採取一些暴力的措施來消除心理的陰影。這時候,我們可能會把矛頭指向具有其他信仰的群體,因為我們認為那些是邪惡的東西,必須要摧毀。
在古代,我們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通常會對動物下手。例如,在很多古老的國度,每年都會有一天“贖罪日”:在這一天,人們會選擇兩隻白羊,然後將它們的鮮血獻祭給上帝,祈求上帝對以色列人的寬恕,這就是所謂的“替罪羊”。而在古希臘,“替罪羊”則由人來擔任。每當疾病肆虐或遇到自然災害,部落裡的人就會無情的虐待“替罪羊”,最後將他打死或者趕出城邦。
雖然這種毀滅“邪惡”的行為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幫助我們消除對於死亡的恐懼,但卻往往起到不好的影響,最直接的原因就是會招來怨恨。因為我們不僅僅是對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脅,還對他們的心理造成了一定的打擊。當他們的信仰遭到破壞時,內心一定充滿了仇恨,對於死亡的恐懼會讓他們對我們進行瘋狂的反撲。
羞辱會讓人的自尊盡失,在戰爭中,有時候言語的羞辱會比槍炮的傷害更大,因為自尊喪失,就意味著無法超越死亡,進而磨滅了人生存的意義,在人類的歷史上,因為自尊的損傷而引發瘋狂報復行為的事件比比皆是。特洛伊戰爭的原因就是斯巴達國王的妻子海倫被特洛伊王子欺騙而發生的。這使斯巴達國王感受到了巨大的恥辱,為了雪恥,他和希臘軍與特洛伊進行了長達十年的戰爭,最後用“木馬計”破城。斯巴達軍進城之後燒殺搶掠,把所有男人送進了墳墓,所有的女人奴役。所以,人們用來挽回自尊的手段一般是給侮辱者施加更大的痛苦,才能使自己一雪前恥,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迴圈。而且,沒有人會就此退出,因為退出的一方會受到更大的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