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們問一個人:“生活的意義是什麼?” 他很可能回答不出來。通常,人們不願讓這個看似沒有意義的問題來困擾自己,所以總是用一些陳詞濫調的回答來搪塞;或者,人們乾脆認為這個問題是沒有意義的。
然而,我們無法否認,自從人類有自己的歷史開始。這個問題便已經存在了。在我們這個時代,不僅是青年,連一些上了年紀的人們也會經常為之困惑:
“我們為什麼而活著?生活的意義又是什麼?”
自然,無數的事實讓我們可以斷言:通常人們只有在遭遇失敗挫折的時候,才會發出這種疑問;假如一個人的一生中沒有任何的波瀾和起伏,也沒有遇到過任何的困難和險阻,那麼這個問題便不成其為問題,也不會被訴之於言詞。
在一般情況下,人類透過自己的行為來詮釋生活的意義,幾乎每個人都只把這個問題和它的答案透過自己的行為表現出來,
如果我們觀察一個人的行為,而完全不管他的言論,我們將會發現:他的姿勢、態度、動作、表情、禮貌、野心、習慣、特徵等等,無不體現出他個人對於 “生活意義”的理解。
他的行為讓我們相信,他似乎對某種關於生活的解深信不疑,他的一舉一動都蘊含著他對這個世界和他自己的看法。他似乎是在用自己的行為向世人宣告 “我就是這個樣子,而世界就是那種形態”。
這便是他賦子自己以及生活的意義。
不同的人賦予生活不同的意義卻有高下之分:它們中有些很美妙,有些則很糟糕;有些錯得多,有些則錯得少。
我們還可以發現:較好的生活意義具有一些共同特徵,而較差的生活意義則都缺乏這些特徵。
沒有人擁有絕對正確的生活意義;但同時我們也會發現,無論是哪一種生活的意義,只要有人持這種態度,它也絕不會是完全錯誤的。
如果有人想脫離意義的範疇,而使自己僅僅生活在單純的環境之中,那麼他一定非常不幸:他將與自己周圍的人喪失溝通的基礎,他的行為無論是對他自己,或是對其他人都毫不起作用,都沒有任何意義。
我們一直是以自己賦於現實的意義來感受現實,我們所感受的不是現實木身,而是現實被我們所賦予的意義,或者說是我們的感受是我們自己對現實的解釋。
因此我們可以順理成章地說:每個人感受到的意義多多少少總是不完全的,甚至是不正確的。
因為“意義”是一個充滿了謬誤的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