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對於絕大多數野外作釣的釣魚人都曾經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我們偶爾在野釣的時候會釣到各種顏色的小金魚和錦鯉。我想99%的釣魚人都會將其放生,並說一句“紅紅火火、大鯽大鯉”,剩下的1%也會將其帶回家看看能不能養活,取一個彩頭。
可是沒想到我們都做錯了,農業農村部今年做出了《關於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導意見》裡面明確寫到自行開展的規模性放流活動,水生生物原則上應來源於增殖放流苗種供應基地,而我們釣到的小金魚和錦鯉們,竟然屬於不能放流的物種。我查了一下,實際上金魚和錦鯉不能放流農業農村部早有規定,這個指導意見只是延用了之前的決定。並且德國鏡鯉、淡水紅鯧等魚種也被納入其中。
我記得之前刷劉志強影片的時候,有一期劉志強在小山塘中,釣了一下午,只釣到了幾條魚,顯然這幾條魚應該就是金魚被放生到小山塘後,與鯽魚雜交後產生的品種,用《指導意見》的話就是直接影響生物遺傳的多樣性,造成相關物種種質混雜、種群退化,影響天然資源的有效利用。
最後劉志強老師也是跟我們釣友一樣把這幾條色彩鮮豔的鯽魚放生了。顯然劉老師也不知道農村農業部的這個《指導意見》。如果按照指導意見的話,那我們實際上應該像對待巴西龜、清道夫一樣,在野外環境,將其人道毀滅就好了。
真是不學習不知道,原來放生還有這麼多說頭,並不是我們以為的本土魚類就能隨便放生,看上去可愛的小金魚和姿態儒雅的錦鯉們如果放生到野外也是對野外生態的一種破壞和打擊。
不知道你有沒有放生過小金魚或者錦鯉呢?如果下次碰到,還是把它們直接消滅掉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