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看一篇文章,文章的大概意思也就是說家長要適當懶惰,儘量讓孩子自己去做一些事情。這樣孩子才會有獨立的能力。
不得不說,我的教育理念與其異曲同工。自老大開始會自己吃飯開始,我們便有了某種默契,那就是能讓他做的事情,我們絕不會參與。
我應該是一個懶到極致的家長,從老大能分清衣服正反開始,早上起床,我會讓他自己穿衣服。
當然有時候他也會鬧情緒,我會盡可能的安撫,讓他繼續自己穿完。
吃飯時我沒有那麼多投餵,追喂,坐等的習慣,從他剛開始吃飯,就是自己動手,現在自然也形成了一種習慣。
在家裡,他可以做的事情,只要可以保證是在安全範圍內,我一般也會讓他跟我一起去做。
而在外面,我也不太喜歡跟著他跑來跑去,若是確定這個地方安全,且他可以在我視線範圍內,我會讓他自己去玩,自己選擇去交的朋友,自己去決定要不要跟誰一起玩。
我可能並不是一個好媽媽,比起將孩子護在身後,我更希望他可以自己去面對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我們給不了孩子什麼很好的生活,但我希望他可以有自己的主見,可以自立。
當然,每個人的教育理念不同,便會有不一樣的教育方式。或許在某些人眼中,孩子就應該被保護的,所以,在他們眼中,我的教育方式就是錯誤的。
